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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陈新忠 科学出版社-凯发k8一触即发

发布时间:2024-03-15 22:14:04

  1. 关于农业技术推广论文2000字
  2. 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3.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一、关于农业技术推广论文2000字

  农业技术推广是联系科技成果与农业生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能够有力的促进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村经济。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农业技术推广论文2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2000字篇1   浅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摘要:农业技术推广是联系农业科学与农业生产的中间环节,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农技推广模式建设是加快农业技术进步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多元化;经济规律;农业技术

1 国内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比较

美国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发展成为技术推广,建立农业 教育 、科研、推广相结合制度,进行宏观控制和协调,使美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迅速兴起;日本通过学习欧美的农业改良运动,农业技术推广内容发展成为综合化服务,实现农业改良普及模式,重视民间团体,导致农业发生变革和逐步现代化。

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建立,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调查,可分为六种类型。第一类:以政府农业部门为基础的推广模式;第二类:以大学为基础的推广模式;第三类:商品专业化的推广模式;第四类:是非政府性质的;第五类:私人推广模式;第六类:其他形式的推广组织,并通过立法来确立农业技术推广。

国外典型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包括美国三位一体合作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即教学、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合作推广体系的基础;德国综合咨询式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咨询站工作范围向全体类型推广咨询机构;澳大利亚的分级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依据不同的农业发展阶段独立性较强;加拿大的经济区域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立足于本区域主导产品的服务需要;日本农业公务员与农协并行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技术员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讲课,直接上门服务,推广是政府和农民团体并举的双轨制,日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另一个系统是农协;新西兰的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很大程度上是指牧业技术推广;以色列的多元咨询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实行中央和地区二级;泰国的培训与访问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把农民组织成农民小组来提高推广效率。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在于共同的特点就是各国政府都把农业推广当作一项公益事业。政府兴办农业推广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政府财政支持是推广经费的主要来源,以“人”为本的农业技术推广理念,科研、推广、教育三者之间的密切联系,重视农民的需求,有高素质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养集团化推广对象,农业推广商业化势头加强,农业推广领域向综合性、全方位发展。

2 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构建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现状是目前推广主体主导下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科教单位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企业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问题在于重科研、轻推广的传统观念严重,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研究和应用推广相脱节,农业科技推广力量弱,人员素质差,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承担着非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

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建设的必要性在于它是我国农村经营特点的需求,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需求,是我国农民特点的需求,是农业技术的特点决定的,其模式构建的原则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非政府部门的作用,避免从部门利益和地方财政利益出发。制度设计要体现共性和地区特殊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是主导,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主要围绕其运营目标,通过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农民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

具体模式的构建包括:必须是市场化运作产业化为主导,政府推广组织是宏观推广主体,项目带动型推广模式,企业参与型推广模式,基地主导型推广模式,培训主导型推广模式,培育农协型推广模式,农民参与型推广模式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农业新技术。宏观调控农业技术推广,以项目为载体,开展技术创新,以企业投资经营为主体,结合地方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社会的师资力量、教学设备,为农村和农协培养一批能人,组织农民参与推广过程。

3 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实施的政策

明确农技推广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政府制度供给。保证新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良好运作;加强农业创新技术供给,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农业技术总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为促进技术成果交易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农民带来显著的效益。

加强财政供给,提高农民对技术传播媒介的信任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技术市场与技术传播推广市场性组织,重点要建立高效的风险投资体系,向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实用技术,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农业技术成果。

建立农业绿色信息 渠道 ,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提高农户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的过程,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健全全国农产品供求,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上搞好服务,完善农业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科教的支持,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极大地提高农户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的过程。

通过 网络技术 将农业科学技术传播到全国各地,用政策激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明确新阶段不同农技推广主体的性质,处处以农民为本,时时为农民着想,有必要建立新的投资机制。农业生产要适应国内国际统一的大市场,需要国家逐步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力度。

可以采取以项目为主的推广模式,以技术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农业专家大院的混合模式,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帮助各村制订发展规划、开展科技培训,进行跟踪式的技术指导和市场服务,通过建立相对稳定的合同关系,解决农户与市场、农业生产与科技的联接问题,完善农业部办公自动化系统,这也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让农业技术真正为农业生产服务。

参考文献

[1] 姚杰.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改革路在何方,中国作物学会年会集,作物杂志,2004,6.

[2] 刘志成.科技创新是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农业现代化研究,2004,1.

[3] 张宝文.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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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重点鼓励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补贴对象转变为“谁种地,补贴谁”。

在部分生态脆弱地区选择200万亩耕地探索休耕补贴,在东北17个县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促进耕地休养生息。

2.粮豆轮作补贴

将粮豆轮作补贴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粮改饲试点扩大到431个县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其中“镰刀湾”地区,玉米改种大豆每亩补贴100-150元。

3.农机购置补贴

中央财政支持的农机购置补贴对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离田等用于绿色发展的农机具全面实行敞开补贴。

4.重金属污染治理补贴

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

以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全面启动51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试点,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6.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以东北地区和京津冀等9个省为重点,集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整县推动农作物秸秆以农用为主的综合利用。秸秆还田每亩补贴25元左右。

7.深松作业补贴

以东北和华北等地区为重点,通过作业补贴支持完成1.5亿亩深松整地,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8.残膜回收利用补贴

在内蒙古、甘肃、新疆选择100个重点县推行地膜清洁生产,探索建立多种方式的残膜回收利用机制。

9.草原生态保护补贴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标准,覆盖草原38.15亿亩。对环境恶劣地区进行禁牧补贴,每年每亩补贴7.5元;对草畜平衡进行奖励,每年每亩奖励2.5元。

10.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贴

中央财政连续支持河北省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控制地下水下降速率。

11.渔业油价补贴

改革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支持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牧场建设、增殖放流等资源养护措施。

12.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

支持100个县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社会化服务,推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

13.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补贴

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支持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

14.绿色高效技术推广凯发k8一触即发的服务支持补贴

支持高产创建、良种良法、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旱作农业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方面。

15.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

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方面。

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如1979~1980年,财政用于农用塑料薄膜的补贴就达16亿多元,对当时农业的增产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1980~1992年,政府主要采取放开农产品价格的政策,让农民在市场交换中受益,财政上的农业补贴相对较少。1992年以后,我国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较大力度的价格和流通干预政策,目标是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问题消除后,粮食价格不断降低,已失去经济学意义上的保护含义,而棉花则于1999年完全放开了价格,更谈不上保护。入世前后,农业补贴问题备受各方关注,如今对农民采取直接补贴等一系列措施正在安徽等几个省试行。

法律依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益等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耕地地力保护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与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和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

(三)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方面。

(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方面。

(五)农业产业发展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种业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等方面。

(六)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

三、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 脱贫攻坚 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四)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五)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九)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十)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发挥镇(乡)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十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 ”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 分红”、“农民入股 保底收益 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

(十八)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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